车程大概四个小时多。
我喜欢这个城市。
英国式加上现代的建筑,
善解人意的当地人,
脚步颇慢的生活方式。。。
都是我爱波士顿的理由。
三天两夜在这个陌生的城市,
我把自己的脚步放得很慢。
走在零下十二度的街道上,
虽然冷得刺入骨子里,
但是我仍然喜欢。
走在这寒冷的街道上,
我时时刻刻都走进咖啡屋,
喝喝咖啡,暖暖身体,
顺便搭讪搭讪。
走在这寒冷的街道上,
我时常把自己迷失了,
但是街道上的当地人,
毫不吝啬的跑过来给我指路,
我对他们有好感。
走在这寒冷的街道上,
我看到他们的脚步没有纽约客的快。
基本上我与他们的脚步差不多。
我喜欢这种生活。
我甚至有考虑住在这里,
如果我可以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
我走过哈佛大学,
我喜欢哈佛大学的环境,
我喜欢那种大学的生活。
之前英国我爱剑桥,
相信美国我会爱哈佛。
离开这城市,我有点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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