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0 December 2009

爱在波士顿

从纽约到波士顿,
车程大概四个小时多。
我喜欢这个城市。

英国式加上现代的建筑,
善解人意的当地人,
脚步颇慢的生活方式。。。
都是我爱波士顿的理由。

三天两夜在这个陌生的城市,
我把自己的脚步放得很慢。
走在零下十二度的街道上,
虽然冷得刺入骨子里,
但是我仍然喜欢。

走在这寒冷的街道上,
我时时刻刻都走进咖啡屋,
喝喝咖啡,暖暖身体,
顺便搭讪搭讪。

走在这寒冷的街道上,
我时常把自己迷失了,
但是街道上的当地人,
毫不吝啬的跑过来给我指路,
我对他们有好感。

走在这寒冷的街道上,
我看到他们的脚步没有纽约客的快。
基本上我与他们的脚步差不多。
我喜欢这种生活。
我甚至有考虑住在这里,
如果我可以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

我走过哈佛大学,
我喜欢哈佛大学的环境,
我喜欢那种大学的生活。
之前英国我爱剑桥,
相信美国我会爱哈佛。

离开这城市,我有点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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